关于中海征收单证费通知
2010-3-15 9:49:49
关于征收单证费通知
接公司最新通知,根据市场情况,我司决定自2010年4月1日零时起,对海运出口货物征收“单证费”,具体规定如下:
以船期表公布船期计算,驳船按驳船公布船期计算。
以提单为单位征收:RMB150/票。
以月结方式同海运费一同结算。
谢谢合作!
中海集装箱运输上海有限公司
2010.3.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