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士基航运增设租船新条款 确保船队稳定运营

2009-10-30 10:35:09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据伦敦海事报章报道,马士基航运与数家班轮公司近日与船东签订租船合约时,要求订立较长的租约,并加入“平静受益条款”(Quiet enjoyment clause),以保障有关公司租用的船舶,不会因银行没收船东的抵押资产,而影响租家本身船队营运。

          “平静受益”条款有助租家确保租船的稳定性,避免在租期结束前,出现船东因未能偿还银行贷款,而被后者没收船舶并且出售船舶的情况,明显保障租家的利益。目前集箱船租金偏低,租出船舶已不能保证船东能偿还银行贷款,假如马士基以租家身份加入“平静受益”条款,将令其调度船舶时不受船东财务状况好坏影响。

        有海运咨询专家表示,在租船合约中加入“平静受益”条款属前所未见,加入有关条款必将否定船东原先向银行作出的承诺,银行不会轻易答应。

        德国一名从事船舶融资的业内人士称,条款将令银行丧失没收船舶重要的权利,但鉴于马士基在市场上影响力巨大,银行难以一口拒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