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委会否决恢复班轮公会

2009-10-28 11:12:51

    

    近来,一些船东呼吁在危机时临时放宽竞争法规。对此,欧委会官员已明确表示,欧委会无任何计划以任何形式恢复公会制度。

  在不久前举行的欧洲海事组织年会上,欧委会竞争总署下属的运输与邮政行业反垄断部门副主管普劳加,在响应关于欧洲范围内废除公会制度,致使班轮市场在过去一年雪上加霜的说法时,重申了这一立场。“竞争总署没有考虑过恢复公会集体豁免的可能性。”他说。

  08年10月,班轮公会在欧洲范围内不再享有反垄断豁免权。与此同时,集装箱航运业遭遇了史上最严重的萧条。眼见运费猛跌,在法律上失去集体定价自由的船公司,已无力像从前一样合力抬高运费。

  尽管大多数船公司认为,即使班轮公会仍然存在,但在需求下降的情况下,也无力抵御市场压力。然而,上周达飞主席沙迪公开发炮,斥责欧洲的海事法规为“不公平、无道理、未被证明是正确的。”

  东方海外(国际)主席董建成表示,如果公会制度仍然合法,那么年初极大破坏了班轮贸易的价格战是能够避免的。他敦促欧委会“网开一面”,使整个行业能够一起管控运力投放。

  不过,欧委会的反垄断官员似乎完全不认同公会制度的优点。不仅如此,欧委会还敦促其它地区的管理当局效法自己的做法。

  根据欧委会竞争事务专员科洛斯的观点,危机不是任何形式的垄断正当存在的理由。他一直提倡对反竞争的做法采取零容忍的态度。

  此外,经普劳加证实,欧委会尚未决定是否在2015年之后继续延长联营体的集体豁免权。一份新的5年法规将在明年4月生效,但有人猜测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给予联营体集体豁免权。

  不过,在经过了冗长的审查并于去年12月刚刚颁布了最终版的906/2009规则之后,现在谈论2015年会发生些什么还为时过早。